根据《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积极分子、文明个人、优秀宿舍长、文明宿舍、先进班集体、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评定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将开展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申请。学生根据《办法》,审查自己三年来的学习和表现情况,符合《办法》规定条件的同学,请在4月30日之前向班级评议小组(或辅导员)提交《审批表》(需同时提交电子档)。
2.审查。班级评议小组根据《办法》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评议,辅导员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查,并提交系部工作组。
3.系内审核与公示。系工作组对各专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,并在系内进行3日以上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于5月13日前将《审批表》和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等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4.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上报材料,认真复查,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1.请各系对学生提交的《审批表》认真审核,特别是“表现情况”一项要根据《办法》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详实填写,不要将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员等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归入荣誉项目。
2.要求学生同时提交《审批表》的电子档,以便修改和完善。
4.《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一份存入学生正本档案,一份存入学生副本档案,一份资助中心留档。
2.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
主题词:评选 优秀 毕业生 通知
|
|
|
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1年4月19日印发
|
1.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2.学习勤奋,综合考评总成绩名列本班级前10%,总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。
3.身心健康,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
4.大一、大二每学年均获得一次以上院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奖学金”或其他先进个人称号;
5.同等条件下,有在重要刊物发表过文章或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。
大三学年第二学期4月份启动,5月份评定。具体程序如下:
1.学生填写《荣誉申请审批表》,向辅导员提出申请;
系
| | | | | | | |
| | | | | | | |
| < 可另附材料,双面打印> 签名(章): 年 月 日
|
| | | |
| | | |
| | | | | | | | | | | |
注:本表一式三份,一份存入学生正本档案,一份存入学生副本档案,一份资助中心留档。